為進一步優化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營商環境,建立健全生態環境領域“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制,規范自貿試驗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強化分級分類監管,督促企業落實生態環境保護主體責任,近日,兵團生態環境局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聯合印發了《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管理辦法(試行)》。
明確重點,確定信用評價范圍。參評企業范圍為自貿試驗區內納入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的單位。同時鼓勵未納入參評范圍的企業自愿申請參加信用評價。
精簡指標,確保評價公正權威。評價指標精簡明確,設置的14項評價指標,均根據生態環境監管過程中產生的行政處罰、行政命令、行政強制等法律文書,以及司法部門推送的環境污染犯罪信息等方面確定,保證了信用評價實施過程客觀公正、結果權威。
動態記分,實時反映信用狀態。鼓勵企業立行立改,積極開展信用修復,企業履行了行政處罰決定書等法律文書規定的各項義務、環境違法違規行為有效整改后,可向做出記分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核銷記分,信用評價部門按有效記分值動態調整企業環境信用評定等級,并及時將評價結果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兵團),實時反映企業當前的環境信用狀況,避免因信用評價不及時影響企業合法權益。
下一步,兵團生態環境局將指導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兵團區塊相關師市生態環境部門做好自貿試驗區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加快推進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兵團區塊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發、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