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團生態環境局關于2024年11月25日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的公示
(核與輻射)
根據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程序的有關規定,經審查,2024年11月25日我局擬對下列核與輻射類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作出審批意見。為保證此次審查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現將擬作出審批意見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基本情況予以公示,公示期為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5個工作日)。
聽證權利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七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以下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意見要求聽證。
聯系電話:0991-2890427(兼傳真)
通訊地址:新疆烏魯木齊市水磨溝區南湖北路516號南湖明珠大廈14樓兵團生態環境局
郵 編:830000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地點 | 建設單位 | 環境影響評價機構 | 項目概況 | 主要環境影響及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 公眾參與情況 | 相關承諾文件 |
1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醫院新建放療中心建設項目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醫院新建放療中心樓位于第五師醫院院內 |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五師醫院 | 新疆眾智安環工程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 項目為新建工程,新建一棟放療中心樓(面積567.84平方米),在放療中心樓內北側區域設置1間直線加速器機房(面積78.3平方米),配備一臺醫用直線加速器系統(最大X射線能量6MW),用于放射治療和CT模擬定位。樓內配套設置登記室、候診區、加速器控制室、加速器設備間、模具耗材間、質控設備間、物理辦公室和主任辦公室等用房。項目總投資34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600萬元,占總投資的17.7%。 | (一)加強輻射環保工作機構及制度建設。成立專門的輻射安全與環境保護機構。建立健全操作規程、崗位職責、輻射防護和安全保衛制度、設備檢修維護制度、人員培訓計劃、監測方案等規章制度。 (二)嚴格按照《電離輻射防護與輻射源安全基本標準》(GB18871-2002)和《放射治療輻射安全與防護要求》(HJ1198-2021)要求落實輻射安全防護措施。輻射工作場所應當具備防止工作人員和公眾受到誤照射的安全防護措施,并設置電離輻射警示標志。本項目取5mSv為職業照射年有效劑量管理限值,取0.1mSv為公眾人員年有效劑量管理限值。 (三)切實做好人員培訓工作。輻射防護負責人、設備操作人員及管理人員、應急人員、偶然受照人員上崗前,必須接受輻射安全和防護知識考核,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四)配備相應的監測儀器設備。嚴格按照監測方案開展環境、工作場所和個人劑量監測,落實國家有關個人劑量監測和健康體檢規定,建立安全防護評估等工作備查檔案和文字記錄。 (五)做好突發輻射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制定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并定期開展演練,做好應急裝備和物資準備,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 本項目為編制報告表項目,無需公眾參與說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