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支持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根據《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兵團生態環境局與自治區生態環境廳在近年來推行環評改革政策的基礎上,聯合印發了《關于深化環評制度改革 支持中國(新疆)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試點探索更大力度的環評制度改革,提升重點領域和行業環評管理效能。
《意見》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新疆工作的系列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時代黨的治疆方略,緊緊圍繞黨中央賦予新疆自貿試驗區兩大戰略任務,積極承接改革先行先試任務,發揮環境管理制度效能,服務“一帶一路”核心區建設。
《意見》給予自貿試驗區四個方面12項具體支持政策。一是優化區域生態環境準入管控,進一步優化生態環境分區管控調整機制,推行環境影響評價納入區域評估;二是提升項目環評效能,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擴大建設項目環評優化簡化范圍,探索小微企業建設項目環評“打捆”審批、項目環評備案制,簡化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管理,簡化項目環評工作參與程序(核與輻射類項目除外);三是支持綠色低碳發展,鼓勵綠色低碳領域先試先行;四是強化綜合服務和監管,壓縮環評和排污許可變更審批時限,實行涉生態環境行政事項綜合審批,強化生態環境綜合監管。
《意見》出臺后,將進一步深化自貿試驗區環評制度改革,推進環評“極簡審批”等制度創新,以綠色化低碳化推動發展方式深度轉型升級,指導相關師市在守好生態環境底線基礎上,全力做好環評審批服務保障,以高水平保護服務新疆自貿試驗區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