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司法部印發《關于表彰全國行政執法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第一師阿拉爾市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第三大隊大隊長薛予偉同志被評為先進個人。
薛予偉,男,漢族,出生于1983年7月,中共黨員,大學本科學歷,2012年進入第一師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工作,在工作中踏實肯干,始終本著走在前、做表率,爭當排頭兵的信念,不斷堅持理論學習,加強崗位練兵,提升工作能力。2020年參加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2021年4月被生態環境部評為2020年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執法大練兵活動表現突出個人,同年9月被兵團生態環境局黨組記三等功一次; 2021年7月參加生態環境部組織的2021-2022年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工作,2022年5月被生態環境部評為2021年度監督幫扶工作表現突出個人。
紀律嚴格,作風硬
作為一名中共黨員,薛予偉同志注重政治素養錘煉。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學習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一中全會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在新疆和兵團視察時的重要講話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精神、兵團黨委第八次黨代會精神,同時,通過讀原著、學原文、悟原理,不斷提高把握方向、把握大勢、把握全局的能力,提高辨別政治是非、保持政治定力、駕馭復雜局面、防范政治風險的能力,確保在思想和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定捍衛“兩個確立”,忠誠踐行“兩個維護”。始終嚴格要求自己,公道正派,模范遵守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組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以及生活紀律。在工作中,堅持依法行政,對現場檢查中發現的環境違法行為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秉公辦理,樹立了廉潔、文明、公正的執法形象。
攻堅克難,敢擔當
近年來,薛予偉同志兢兢業業、勤勤懇懇、任勞任怨,出色完成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2014-2015年負責第一師污染減排項目實施期間,完成各項減排任務,推動完成師市污染減排項目13個,在兵團減排工作年度考核中分別取得全兵團第一名、第二名的好成績;2016年至2019年負責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工作期間,嚴格貫徹落實危險廢物規范化管理各項要求,全面規范轄區危險廢物貯存、運輸、處置行為,連續多年考核達標。2020年至2022年,共計開展現場執法檢查500余次,開展生態環境執法幫扶活動150余次,查處環境違法案件27件,共處罰金450.8萬元,其中移交公安機關環境違法案件3件,有效打擊了環境違法行為。累計辦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件5件,涉案金額共計116余萬元,確保被損害的生態環境修復或得到賠償。
在十多年的生態環境一線執法工作中,薛予偉同志不斷優化執法方式,堅持服務管理并重,同時充分利用無人機巡查、污染源在線監控數據巡查、用能核查等方式開展非現場監管,既體現環境執法的力度,又展現執法的“溫度”。2022年10月起,轄區面臨嚴峻的新冠疫情考驗,他深入企業生產一線,與企業工作人員同吃同住40余天,面對企業生產物資、煙氣脫硫脫硝藥劑運輸困難等問題,他積極與阿拉爾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及疫情防控卡點溝通協調,親自接送企業生產物資運送車輛,確保物資及時到達生產一線,助力企業順利復工復產;同時,教育、引導和促進企業學法、知法、懂法、守法,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環境保護主體責任,正常運行配套環保設施,自覺規范排污行為。通過“執法+幫扶”的監管模式,既有效消除了污染物對環境的影響,保障了基本民生,又維護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生態環境權益。
舍小為大,鐵軍情
作為一線環境執法骨干,薛予偉同志除了要完成日常的執法工作,還被選派參與兵地交叉執法、重點區域空氣質量改善監督幫扶等工作,由于單位人員少、任務重,入職十一年以來,他幾乎沒有正常休過年休假,只要有工作需要,他從不拈輕怕重,總能出現在環境執法的第一線。2021年,他在結束京津冀區域大氣幫扶執法活動后,準備休年休假,兌現承諾妻子和孩子已久的暑假旅行,旅行途中,他聽說單位有緊急任務,同事們工作壓力很大,看著妻子和孩子期待的眼神,他說了聲抱歉后,再一次放棄了休假,返回工作崗位與同事們并肩作戰。在全面抗擊新冠疫情的三年里,該同志主動到社區報名參加疫情防控志愿服務工作,先后5次共計140余天奮戰于疫情防控一線,受到了所服務社區及居民的一致好評。
薛予偉同志致力于保護群眾生態環境合法權益,把全身心投入到所摯愛的環境執法事業中,不怕苦、不怕累,用實際行動詮釋了共產黨人的初心和使命,踐行了共產黨員的忠誠和擔當,充分展現了“特別能吃苦、特別能戰斗、特別能奉獻”的生態環保鐵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