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全國危險化學品安全風險集中治理方案》,防范化解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重大風險,近日,兵團生態環境局、應急管理局聯合印發了《兵團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風險集中治理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計劃利用一年時間集中治理兵團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風險隱患。
方案確定了本次集中治理范圍包括產生危險廢物的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經營和廢棄處置單位,以及以化工企業為主的工業園區或聚集區,明確了集中治理內容包括“三同時”制度落實情況、鑒別制度落實情況和貯存、利用處置過程風險防控情況,并部署安排了企業和園區自查、師市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部門聯合全覆蓋排查、兵團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部門聯合抽查重點對象等排查治理工作。方案要求兩部門要統籌環保與安全,密切協調配合,強化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處置的聯合監管執法。
下一步,兵師兩級生態環境和應急管理部門將聯合開展專項排查治理行動,檢查危險化學品相關企業和園區是否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和安全評估,是否落實危險化學品和危險廢物臺賬管理、申報登記、鑒別鑒定制度,是否規范貯存和利用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等危險廢物,是否落實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對發現的問題限期整改銷號。同時,加強對企業和園區的培訓指導,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依法嚴厲打擊違法犯罪行為并公開曝光,及時消除各類風險隱患,嚴防突發環境事件和生產安全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