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監管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加強對醫療污水和城鎮污水的監管工作,新冠肺炎疫情發生以來,向生態環境部監測司上報每日、每周監測監管工作動態,按日調度師市生態環境局對定點醫療機構、相關臨時隔離場所、城鎮污水處理廠消毒及污水達標排放監管情況。
師市生態環境局加強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消毒監管,結合實際,要求企業采取投加消毒劑或臭氧、紫外線消毒等措施,城鎮污水處理廠對出水糞大腸桿菌群數進行自行監測,按日報送監測數據;同時積極協調衛生防疫部門加強對醫院污水消毒情況的監管,嚴禁未經消毒處理或處理未達標的醫療污水排放。
經監測,兵團轄區內城鎮污水處理廠主要污染指標能達到《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準》一級排放標準,醫療機構廢水排放能確保殺菌充分,同時不影響污水處理廠環保設施的正常運行。